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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金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冀0821执保39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承德金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承德金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7日作出的(2019)冀0821财保12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对被执行人承德金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2019)冀0821财保127号民事裁定书不再执行,本案应予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1财保127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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