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2852000元,如不足则或者查封、冻结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