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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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豹诚跃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大成科创基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大成科创基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46312元。 案件申请费2251.5元,由申请人武汉新豹诚跃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