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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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星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天隆佳和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武汉星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64元,减半收取1732元,由原告武汉星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