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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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巨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君合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12执保1127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君合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苏巨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林良基 申请人山东君合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巨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林良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财保117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7月1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巨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林良基名下的银行存款;查封担保财产即担保人栾晓春名下的车库一个。 以上保全措施详见保全结果通知书。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财保11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