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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东丹顿食品有限公司、被告汕头市森田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深圳番客国际保税商城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第1122916号“っ ”、第6186990号“つ ”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被告广东丹顿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注销域名www.1afeifood.com及 三、被告广东丹顿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四、被告汕头市森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共计人民币90万元; 五、被告深圳番客国际保税商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六、驳回原告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生效后,各被告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各被告应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丹顿食品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0800元,被告汕头市森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9000元,被告深圳番客国际保税商城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000元。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各被告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