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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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滨江支公司 郯城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滨江支公司已预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滨江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