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藏0127执保5号 白央拉姆、四川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白央拉姆与被告四川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一案,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0127民初7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职权保全需办理冻结被告四川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县高海拔管委会采暖房项目工程款中4500元。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已对该工程款中4500元作出冻结措施。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藏0127执保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5月9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1-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