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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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琼9005执1565号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户籍地海南省文昌市。 关于被执行人***罚金一案,文昌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文刑初字第377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缴纳罚金3000元,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刑庭移送,本院于2020年4月2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5月25日主动缴纳罚金3000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琼9005执1565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