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177.47元,减半收取1588.73元,由上诉人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8-11-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