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贩卖毒品罪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陈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与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已折抵先前羁押的2日。即自2019年8月5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对扣押在案的4.02克毒品海洛因予以没收(未随案移送,由扣押机关负责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