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321执718号 申请执行人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砀山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2020)皖1321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砀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