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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三合船务有限公司
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公山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南通三合7散货船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曹继兵所有。南通三合7散货船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曹继兵,南通三合7散货船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曹继兵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曹继兵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1-16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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