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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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铜仁市万山区立安建筑设备器材租赁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的银行存款273175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车牌号为贵D×××××江西五十铃汽车、车牌号为贵D×××××五十铃汽车、车牌号为贵D×××××大众汽车。 案件申请费1886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