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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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故意杀人罪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人田洪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9年12月1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