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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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车损险保险金28200元、施救费1500元,合计297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8减半收取为419元、评估费1905元,合计2324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