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鹤山市世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毅升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5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