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广西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临沧市朝辉燃气有限公司 云县华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腾冲交通石化分公司 百江西南燃气有限公司 腾冲县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保山市隆阳区天鹏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保山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月7日作出的隆住建发[2019]26号《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暂停保山市元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二供应门市部燃气经营活动的通知》。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