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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邵阳县向阳水电站(普通合伙)
岳阳市长江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邵阳县自来水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818元,由上诉人邵阳县向阳水电站(普通合伙)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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