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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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113司惩1号罚款决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本案具备执行条件或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巫杉 |
| 裁判日期 | 2019-0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