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信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85400.03元的冻结或其他等价值财产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1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