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伊川同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246元,由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负担1411元、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