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光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646446.32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1-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