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广瑞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四川广瑞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5日签订的《建筑工程内部责任制承包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9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