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古交市万方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古交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山西省古交市万方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铸造车间、机加工车间及机器设备评估价45613225元中折抵200万元用于抵偿申请执行人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0万元。 二、对未清偿利息(含罚息)76849元,由被执行人于2021年12月底之前付清。 三、本裁定生效后十日内,被执行人山西省古交市万方实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一次性移交抵债资产,按照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明细由双方自行组织验收和移交。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12-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