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的存款人民币1151512.75元。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