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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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行 郏县天伟苗圃种植专业合作社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郏县天伟苗圃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有继续向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行履行借款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