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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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枣阳市大唐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宏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金润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