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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正阳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喜思巢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856元(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已预付),因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降低诉讼请求为10,000元,退回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6831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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