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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
巴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划被执行人***在巴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62×××90内的存款元至巴彦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户,955885350000165156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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