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诈骗 |
| 法院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高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 二、被告人高凯违法所得73000元,依法予以追缴,追回后依法发还被害人杨某某50000元、刘某某18000元、王某某5000元。 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