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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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 浏阳市广益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浏阳市广益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欧阳助权、***、***、***所有的价值1300000元财产的查封、冻结或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