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西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1222民初749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西县支行,住***。 负责人:张广瑞,职务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西县支行员工,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西县支行与被告黄海英、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立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西县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西县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进军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王新星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