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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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市投资有限公司 大庆商城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937元,退还原告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