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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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张家界永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张家界分公司购买的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的到期支取。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2019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止)。 需要续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续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