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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湾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380元,由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湾支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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