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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5620.76元(本金94274.76元,诉讼费1346元,利息另计)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本案执行费1334元从***、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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