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105元,由上诉人东莞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负担552.5元,由***负担552.5元(已预交)。

审判决。审判长

裁判日期 2018-12-28
发布日期 2019-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