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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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诚志电子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创赢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东莞市诚志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494287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或扣押、冻结)。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