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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5)东三法民三初字第260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维持上述民事判决第一、四、五项。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7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617.43元,已在调解书部分作出处理,判决书部分不再重复收取。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