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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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国际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邳州瑞通港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邳州瑞通港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5742850.41元,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诚国际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