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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时间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