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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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彤升橡胶机械有限公司 安徽科雷伯格胶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安徽科雷伯格胶辊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彤升橡胶机械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 二、被告大连彤升橡胶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35.6万元,返还其余预付款32.2万元,合计67.8万元; 三、驳回原告安徽科雷伯格胶辊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600元,由被告大连彤升橡胶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