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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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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886元,由粤宝公司负担5886元(粤宝公司已预交15886元,本院予以退回10000元),华安财保负担10000元(华安财保已预交15886元,本院予以退回588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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