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681民初2833号 原告: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住***。 负责人:茅溢桦,行长。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原告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陆涛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陆春燕 书记员许愫胤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