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99447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10241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36元,由被告***负担5945元,原告***负担199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