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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必成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佛山市必成物流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佛山市必成物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2-25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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