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安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3,961,868元,不足之数,则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