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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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派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瑞益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诚派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损失6000元; 二、被告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诚派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损失7500元; 三、驳回原告诚派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其他诉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诚派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负担69元,由被告***负担20元,被告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26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帐号:43×××18。 |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