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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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永隆巨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武汉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行武汉江夏支行(账号:42×××14)、汉口银行江夏支行(账号:52×××82)、建行武汉文华支行(账号:42×××03)、建行武汉华兴支行(账号:42×××86)、华夏银行江夏支行(账号:11×××76)银行存款2376000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武汉永隆巨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